刑事申诉权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家里有人涉及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下来我们觉得不太合理,想进行申诉,但不太清楚哪些人有资格去申诉。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刑事申诉权人的范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去申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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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权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申诉权人的范围。 首先是当事人。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这些人直接参与了刑事诉讼的过程,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他们的权益有着直接的影响。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被盗的被害人如果认为判决的结果没有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觉得判决过重等,都可以行使申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其次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们可以在被代理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法亲自行使申诉权时,代表被代理人进行申诉。例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就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申诉。 最后是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着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会对他们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当他们认为判决、裁定有错误时,也有权提出申诉。比如在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告人的近亲属如果觉得判决存在问题,也可以依法进行申诉。 刑事申诉权人的范围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他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行使申诉权,以维护自身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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