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给予的赔偿。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受到错误司法行为侵害的人能够得到合理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个方面。 在侵犯人身权方面,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意味着,如果司法机关错误拘留或者超期拘留公民,在后续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情况下,公民有权获得赔偿。二是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若公民被错误逮捕,最终案件有上述处理结果,就可以申请刑事赔偿。三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这是指原来的判决经过再审被认定为错误,且当事人已经服刑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四是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司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使用暴力手段对待当事人,否则国家要承担赔偿责任。五是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武器和警械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违法使用造成公民伤害或死亡的,国家要给予赔偿。 在侵犯财产权方面,包括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当事人财产的查封、扣押等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就是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还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如果再审改判无罪,之前已经执行的罚金和没收财产就应当返还给当事人。 总之,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明确的,受到错误司法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就有权依法申请刑事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