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损害赔偿范围怎样确定?


在讨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损害赔偿范围如何确定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合同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认可。 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是非常关键的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是返还财产,也就是开发商要把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本金返还给购房者。这是最基本的赔偿内容,因为合同无效了,基于这个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自然要返还。 其次是赔偿损失。损失赔偿一般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通常包括购房者为购房支付的各种费用,比如购房款的利息。购房者把钱给了开发商,这笔钱原本可以存在银行获取利息,现在因为合同无效,这笔利息损失就是直接损失,开发商应该赔偿。还有购房者为了购房可能支付的一些税费、中介费等费用,这些也属于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比较典型的就是房屋差价损失。在房地产市场中,房价可能会有较大波动。如果合同无效时,房屋的市场价格比签订合同时上涨了,购房者因为合同无效无法获得该房屋,就损失了房屋增值的部分,这部分差价就属于间接损失。不过,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都有过错,那么双方要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例如,会审查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什么,是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还是购房者自身存在过错等。如果是开发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的过错程度就比较大,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总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损害赔偿范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