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是什么?
我写文章的时候想用一些别人作品里的内容,不知道在什么范围内使用算合理,不会侵犯别人的著作权。我很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违法了,想了解下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具体范围是怎样规定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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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合理使用,通俗来讲,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详细规定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是常见的合理使用情况。像我们平时为了自己学习外语,把别人发表的英文文章打印出来阅读,就属于这种。 还有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写一篇影评,引用电影里的一些经典台词来分析电影的特色,只要引用适度,就是合理使用。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也是合理的。比如新闻报道中为了还原事件,播放一段已经发表的视频片段。 另外,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也都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不过这些使用也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不能过度使用,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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