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著作权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

我创作了一些作品,也申请了著作权。但最近听说在某些情况下,别人使用我的作品可能不用承担责任,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想了解下著作权法定免责事由到底有哪些,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也知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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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著作权法定免责事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需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多种法定免责事由。其中,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可免责。比如,你自己在家为了学习绘画技巧,临摹了一幅已发表的绘画作品,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侵权。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可免责。例如,在撰写一篇影评时,引用电影中的一些台词来分析电影的特点。 此外,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等,也都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这些免责事由的规定,平衡了著作权人的权益和社会公众对知识和文化的合理需求,在保障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文化的传播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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