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明确其受案范围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作出了规定。首先,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受案范围。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分歧,比如一些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为了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就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这种争议在现实中较为常见,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规范用工导致劳动关系不明确。 其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也在受案范围内。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用人单位故意设置不合理条款,或者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等问题;履行合同期间可能存在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变更合同可能因为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引发争议;解除和终止合同方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自行离职引发的赔偿问题等都可以申请仲裁。 再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同样属于受案范围。用人单位以不合理的理由将劳动者除名、辞退,或者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这些情况都可以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一次小的工作失误就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员工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 另外,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也在受案范围内。工作时间方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长时间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就可以申请仲裁;休息休假方面,用人单位剥夺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劳动者也有权通过仲裁解决;社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少缴、漏缴等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福利方面,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员工应得的福利,如节日补贴、高温补贴等;培训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机会,或者以培训为由收取不合理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这些情况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最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也在受案范围内。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提成等,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奖金等,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工伤医疗费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获得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来维权。 总之,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涵盖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各个方面可能产生的争议,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