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让你精神上很痛苦,你就可能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从人身权益方面来看,范围是比较广泛的。比如生命权受到侵害,当一个人的生命被非法剥夺,其近亲属会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这种情况下近亲属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健康权受侵害也可能涉及,像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身体残疾,受害人不仅身体上承受痛苦,精神上也会因为生活的改变、形象的变化等遭受折磨,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还有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如果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也都能要求赔偿。例如,他人恶意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你的名誉,让你在生活中受到他人异样眼光,精神压力巨大,就符合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在财产权益方面,针对的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比如祖传的照片、结婚戒指等,这些物品承载着特殊的情感和回忆。如果因为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这些物品损坏或灭失,给物品所有人带来严重的精神痛苦,物品所有人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必须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判断是否达到严重程度,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所以,当遭遇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