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听同事说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个合同具体适用于哪些情况,是所有员工都能签吗,还是有特定的条件?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符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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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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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意味着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而是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明确约定了合同终止的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签订这种合同。比如,劳动者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用人单位为了留住人才,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愿意接受,双方就可以达成协议。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例如,小李从大学毕业就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一干就是十年,那么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只要小李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就应当与其签订。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员工的权益,让他们在临近退休时能有更稳定的工作保障。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工作中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那么当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签订。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小张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年,就视为小张与公司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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