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我打算和别人做质押相关的交易,但不太清楚哪些财产可以用来质押。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质押财产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希望能有明确的解释,让我心里有个底,避免在交易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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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对于动产质押,能够作为质押财产的动产需具备可让与性、特定化和可转移性等特点。通俗来讲,就是该动产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有明确的范围和状态,并且可以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比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等。以生产设备为例,企业可以将自己的生产机器设备质押给银行,获取贷款。银行取得这些设备的占有权,若企业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可以依法对这些设备进行处置来实现债权。 而权利质押的范围则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例如,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如果股东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质押的股权进行处置。 不过,并非所有的财产都能用于质押。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这是为了确保质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交易安全和公共利益。所以,在进行质押交易时,一定要准确了解质押财产的范围,以确保交易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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