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车没找到证据后和解,后来又找到证据该怎么办?
之前我的车被刮了,当时没找到对方刮车的证据,就和对方和解了。可现在我又找到了对方刮车的证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呢?是可以反悔之前的和解,重新要求赔偿吗?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展开


在刮车没找到证据后和解,后来又找到证据这种情况下,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后续的处理方式。首先,和解协议在法律上属于一种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刮车后的和解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一般来说,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该遵守协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过,如果后来找到的证据足以证明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和解协议,然后重新主张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