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以租养贷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当时想着以租养贷减轻压力。现在结婚了,就想知道这个婚前以租养贷的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是完全算我个人的,还是有一部分算夫妻共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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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租养贷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婚前租赁房屋用来居住,这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管婚前婚后,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租赁房屋夫妻没有所有权,不符合共同财产的条件。 其次,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屋,以出租房屋的租金来偿还贷款。这又要分情况: - 若婚后房屋的经营管理,比如维护修缮等都是房产所有者个人负责,租金用于还贷,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 若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经营,那么婚后获取的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房子整体性质复杂,一般房子产权归购买方,但共同经营产生的租金收益部分算共同财产。而且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总之,婚前以租养贷房子的财产属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看婚后双方对房屋的经营管理情况以及资金来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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