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这种情况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在婚前一方贷款买了房,现在对这套房子的财产归属有些困惑。想知道在有贷款的情况下,到底怎样判断这个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判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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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房屋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在结婚前一方通过自身行为与资金购买的房产,其购房行为及房屋的初始产权归属是与个人紧密相连的。例如,甲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从产权登记的角度,该房屋初步认定为甲的个人财产。 其次,关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屋贷款,那么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这部分贷款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贷,那么这部分还贷资金及其所产生的增值自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甲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甲和配偶乙一起偿还房贷,那么共同还贷的这部分资金以及因还贷使得房屋增值的相应部分,就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 再次,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种加名行为可以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变化,从一方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综合来看,婚前贷款买房的财产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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