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了,前几天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也没给出合理理由。我觉得这属于违法辞退,想知道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赔偿,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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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标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违法辞退。违法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比如,在员工没有过错,且不满足法定解除情形时,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辞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接着,我们来看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由于工作年限满3年不满3年半,经济补偿应按3.5个月工资计算。正常经济补偿为3.5×5000 = 17500元。因为是违法辞退,所以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17500×2 = 35000元。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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