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当面临老公有外遇且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情况时,许多人会关心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了解法律上判决离婚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老公有外遇属于法定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如果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收集到了老公有外遇的确凿证据,比如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聊天记录、视频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外遇情况、双方的态度、有无和好可能等。 然而,仅有外遇的证据并不一定就必然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始终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对方在法庭上表示愿意悔改,并且有实际的行动,比如签订保证书等,法院可能会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特别是当双方有未成年子女,法院会从子女的利益出发,谨慎做出判决。 不过,如果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并且在第二次起诉时,能向法院提供分居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即使没有分居满一年,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老公的外遇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会判决离婚。 综上所述,老公有外遇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一定会直接判决离婚,但相比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