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发现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转账支付?
我离职后,公司给我发工资是用现金形式,我觉得现金携带不太方便,也不利于记录和管理,所以想让公司给我转账。但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这个权利,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公司会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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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发现金,是可以要求公司转账支付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资。而对于工资的支付形式,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只能用现金或者只能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现金支付工资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法支付工资。 其次,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讲,转账支付有诸多优点。一方面,转账支付更加安全、便捷,避免了现金携带可能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转账支付便于记录和查询,有利于劳动者对自己的收入进行管理和监督。 如果劳动者希望公司以转账方式支付离职工资,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沟通,说明自己的需求和理由。如果公司态度积极并能够满足要求,问题即可顺利解决。若公司拒绝或者存在支付困难,劳动者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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