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经济适用住房交易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在二手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中,涉及到多种税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契税,这是由购房者缴纳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一般来说,如果购房者是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经济适用住房,契税按照1%的税率征收;若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契税税率通常为1.5%。如果购房者不是首次购房,契税税率一般为3%。 个人所得税也是二手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中可能涉及的税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里,如果卖方出售的住房是其家庭唯一住房且持有时间超过5年,那么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符合这个条件,就需要按照房屋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也可以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住房包括二手经济适用住房。 土地出让金也是二手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的重要税费。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当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的10%缴纳。 此外,还可能涉及印花税等小额税费。不过,根据相关政策,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总之,在进行二手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各项税费的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