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和诈骗在刑事审判中有哪些参考要点?


在刑事审判中,职务侵占和诈骗是两个不同的罪名,有各自的认定标准和参考要点。 首先来说职务侵占罪,它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俗来讲就是利用自己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所赋予的权力和方便条件。例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管理财务的职务便利,将公司的资金据为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审判时,法院会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侵占的财物是否属于本单位所有、侵占的数额是否达到了立案标准等因素。 再看诈骗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自愿交出财物。比如,骗子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骗取他人的钱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审判诈骗罪时,法院会着重审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诈骗的数额等方面。 此外,在刑事审判中,无论是职务侵占罪还是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都会作为量刑的参考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