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应警惕哪些陷阱?


在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多种需要警惕的陷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并说明相关法律保障。 首先是产权陷阱。有些卖家可能并非真正的房屋产权人,或者房屋存在共有产权人但未获得其同意就进行出售。比如,夫妻共有的房子,一方瞒着另一方擅自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买家在交易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确认产权人信息,必要时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产权状况。 其次是房屋质量陷阱。部分卖家可能会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如漏水、墙体裂缝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买家在看房时要仔细检查房屋状况,也可以聘请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发现卖家故意隐瞒质量问题,买家有权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是价格陷阱。一些不良中介可能会抬高房价,赚取差价。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等行为。买家在交易前可以多了解市场行情,对比不同房源的价格,避免高价购房。如果发现中介存在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还有交易流程陷阱。部分卖家或中介可能会在交易流程上设置障碍,如故意拖延办理过户手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家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交易流程和时间节点,若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是户口迁移陷阱。有些卖家在出售房屋后,不按照约定迁移户口。虽然目前法律对于户口迁移没有直接的强制规定,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买家可以与卖家约定户口迁移条款,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若卖家不迁移户口,买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