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是先领结婚证还是先在房产证上写名字?
我二婚了,现在面临一个难题,对象说可以在房产证上加我名字,但我纠结是先领结婚证再让他在房产证上加我名字,还是先让他在房产证上加我名字再领结婚证,不知道这两种顺序在法律上有啥不同影响,想了解下该怎么做才更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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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婚情境下,先领结婚证还是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层面有着不同的意义和影响。 我们先来看看“先领结婚证”的情况。一旦领了结婚证,就意味着双方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之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从法律上来说,该房产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通常会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就拥有了该房产的部分产权。这种情况下,如果日后婚姻出现问题涉及财产分割,加名的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的。 接着说说“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再领结婚证的情况。在没有领取结婚证之前加名字,这时候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房产的加名行为更多是基于普通的民事赠与或者共有关系。如果是赠与,那么一旦完成加名手续,受赠方就成为了房产的共有人。但这种情况下的产权归属和分割,就不完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来处理,而是要依据双方在加名时的约定以及实际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若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在分割时可能会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等进行分配。 所以,先领结婚证还是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关键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具体情况。如果希望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处理,保障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先领结婚证后加名是一个选择;如果更侧重于在结婚前就明确房产的共有情况,那么可以先加名再领证。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建议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可以考虑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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