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男方入赘女方,男方的房产由谁继承?
我是二婚,男方入赘到我家。现在我很担心,万一男方先去世了,他名下的房产到底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他和前妻的孩子,还是其他亲属?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法律上,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他的房产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如果男方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二婚男方入赘女方这种情况中,你作为男方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男方和前妻的孩子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男方的父母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时,会考虑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