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轻伤派出所把案子交到检察院后会怎么处理?


当派出所将二级轻伤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系列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审查受理。检察院在收到派出所移送的案件后,会先对案件的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等。如果材料不完整,检察院可能会要求派出所补充相关材料。这一步就像是检查包裹里的东西是否齐全,如果少了重要的东西,就会让寄件人(派出所)补齐。 接着是实质审查。这是非常关键的环节,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对于二级轻伤案件,会着重审查伤害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比如,要确定伤害行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故意实施的,以及这个行为是不是直接导致了对方二级轻伤的结果。检察院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还可能会对证人进行询问。 然后根据审查结果,检察院会作出不同的决定。一种情况是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一旦检察院决定公诉,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另一种情况是不起诉。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二级轻伤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后续的处理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