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时销售者是否承担责任?
我是个小书店老板,最近进了一批书,后来才知道这些书可能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我就是正常进货销售,也不知道这事儿,现在很担心自己会不会要承担责任。想问下在这种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下,我们销售者到底要不要担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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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下,销售者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对于销售者而言,如果销售的是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可能会涉及侵权责任。 如果销售者是故意销售侵权复制品,也就是明明知道所销售的商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还依然进行销售,那么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不能再继续销售侵权商品了;要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赔偿的数额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如果实际损失、违法所得难以计算或者权利人直接选择适用法定赔偿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但是,如果销售者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即便不用赔偿,销售者也需要停止销售侵权商品,不能再继续卖了。所以,对于销售者来说,在进货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审查商品的来源是否合法,避免陷入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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