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否侵犯商标权?
我是开小商店的 ,最近进了一批货,后来才发现这批货可能侵犯了别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我想知道,如果我把这批货卖出去了,这算不算是侵犯商标权啊?我也不是故意的,就怕会惹上麻烦。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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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这种行为是侵犯商标权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注册商标专用权,这就好比是商标的主人对这个商标拥有的“独家特权”,别人没有经过允许是不能随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就是说,只要销售的商品是侵犯了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管销售者是不是知道这个商品侵权,都构成了侵犯商标权。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销售者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虽然销售了侵权商品,但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只是要停止销售,不用赔钱。但要是销售者明明知道是侵权商品还继续卖,那就不仅要停止销售,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所以,作为销售者,在进货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审查工作,确保所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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