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清宫算医疗事故吗
我之前去医院做相关手术,结果经历了三次清宫。我心里特别困惑,也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啊?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断,要是真的算医疗事故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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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清宫是否算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明白医疗事故,简单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判断三次清宫是否为医疗事故,关键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无过错。如果是因医疗机构操作不规范、违反诊疗常规,比如医生技术不过关,没清理干净,导致多次清宫,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要是因为患者自身特殊体质、病情异常等不可预见、防范的因素导致,一般不算医疗事故。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按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若怀疑是医疗事故,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相关报告或申请后,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鉴定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要提交书面申请,载明基本情况、事实、请求及理由等。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总之,三次清宫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最终以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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