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是有限公司吗?
我不太清楚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想问问它是不是和有限公司一样的性质。我在和别人有纠纷的时候考虑走仲裁途径,但是搞不明白仲裁委员会到底是什么类型的组织,它和我们常见的有限公司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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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不是有限公司。首先来理解一下仲裁委员会的概念,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它的设立是为了提供一个专业的纠纷解决平台,不具有营利目的。 而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是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主体。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这表明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和管理是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与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和运营完全不同。所以,仲裁委员会和有限公司在性质、目的、设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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