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著作权营业额17000元,利润500元会怎么判?

我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营业额有17000元,利润大概500元。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决标准和可能面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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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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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侵犯著作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当涉及到具体的判罚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在这个案例中,营业额为17000元,利润为500元,这里的利润500元可视为违法所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从目前的违法所得金额来看,500元未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除了违法所得数额,“其他严重情节”也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其他严重情节”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等情形。这里的营业额17000元未达到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的标准,如果也不存在复制品数量达到一千张(份)以上等其他符合“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可能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然而,即使不构成犯罪,这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仍然要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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