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80万公款罪会如何判刑?


挪用公司公款涉及的罪名主要是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二者在犯罪主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以下分别进行分析。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一般而言,挪用资金80万属于数额较大,如果符合相应情形,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等情节严重的,量刑可能会更重。 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所以挪用80万公款,通常属于数额较大,如果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不过具体的量刑还会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归还公款等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