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逃逸致人轻微伤会怎么判?


在探讨撞人后逃逸致人轻微伤如何判决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轻微伤则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需要承担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一系列合理费用。 在行政责任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撞人后逃逸致人轻微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形的,才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轻微伤未达到重伤标准,所以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如果逃逸行为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比如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等,可能会涉及其他罪名。 总之,撞人后逃逸致人轻微伤虽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逃逸者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