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电梯内砍死8岁男童会怎么判刑?


在探讨精神病人在电梯内砍死8岁男童的判刑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的是,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与正常人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意味着,如果该精神病人在实施砍人行为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并且经过专业的法定程序鉴定确认,那么他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法定程序鉴定,是由专业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来进行的,通过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评估,确定精神病人在犯罪时的精神状态。 然而,如果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若这个精神病人属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且在砍死男童时精神是正常的,那么他就要像正常人一样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砍死8岁男童这种情况,情节通常比较严重,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部分精神病人虽然有精神障碍,但还具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所以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其精神状况,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即便精神病人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不被判刑,其监护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男童的家属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赔偿相关的损失,如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总之,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