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认罪认罚会怎么判?


在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不认罪认罚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法院在审判案件时,依据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意味着,无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法院都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来认定事实,然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其次,证据在判决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即使其不认罪认罚,法院依然可以根据这些证据作出有罪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再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表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在量刑上获得一定的从轻、减轻处罚。而不认罪认罚的话,就无法享受这一从宽的待遇。 然而,不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被加重处罚。法院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认罚就刻意提高量刑标准。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庭审中故意隐瞒事实、作虚假陈述,干扰司法秩序,这种行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对其主观恶性和悔罪态度的判断,进而可能对量刑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不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的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判决。虽然不会因为不认罪认罚而加重处罚,但也无法获得认罪认罚从宽的优惠。当事人应该正确认识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