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总金额分赃后量刑是多少?

我参与了一起诈骗案,现在案件到了量刑阶段。我们诈骗有个总金额,之后每个人还分了赃。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按总金额量刑,还是按分赃所得量刑,想了解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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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总金额分赃后的量刑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基础的法律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量刑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共同诈骗犯罪,各行为人一般是以诈骗的总数额来确定量刑幅度,而不是以个人分赃所得数额来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不过,个人分赃所得数额在量刑时也并非完全不考虑。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分赃情况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行为人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通常分赃较少,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会得到体现。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诈骗了50万元,虽然三人都要按照50万元这个总数额来确定量刑幅度,但甲是主犯,分赃30万元,乙和丙是从犯,分别分赃10万元和10万元,那么在量刑时,乙和丙作为从犯,会比照甲从轻、减轻处罚。 此外,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如果行为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若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也可以从宽处理。所以,在诈骗案件中,最终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并非仅仅取决于诈骗总金额和分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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