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罪会如何判刑?
我和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动手打了对方。现在很担心会面临法律制裁,想知道这种殴打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判罚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展开


在我国法律里,并没有“殴打他人罪”这个明确的罪名,殴打他人的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判罚也有所不同。 如果情节较轻,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殴打他人导致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就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如果在寻衅滋事等特定情形下殴打他人,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