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占、诈骗等多种罪名该如何判刑?

我涉及了侵占和诈骗两种不同的行为,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法律会怎么判我。也不清楚是把这两种罪的刑罚简单相加,还是有其他的判定规则。想知道法院具体会依据什么来量刑,最终会怎么给我定罪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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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罪并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人同时触犯侵占、诈骗等多种罪名时,判刑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 首先,为你解释一下相关罪名的概念。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而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合并处罚的刑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其中,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举个例子,假如某人犯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那么最终的量刑会在五年以上(数刑中最高刑期)、八年以下(总和刑期)来酌情确定。不过具体的量刑,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情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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