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和另一家企业有业务往来,对方欠了我企业一笔货款一直没给。我想问下,从欠款发生到我去法院起诉,这个时间有没有限制?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我的权益还能得到法律保护吗?我想了解清楚企业间欠款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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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欠款诉讼时效,指的是企业之间一方拖欠另一方款项,被欠款方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的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再去法院起诉,虽然法院依然会受理案件,但欠款方如果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被欠款方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可能要不回欠款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间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从这个合理准备时间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并不是绝对不变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一旦出现这些情况,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函催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催款函送达债务人时重新开始计算三年。另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的情况,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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