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多久要求分割财产才能离婚?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对财产分割还没达成一致。我想知道要是先办了离婚手续,之后再要求分割财产,有没有时间限制呢?在多长时间内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是有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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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问题表述可能存在一定混淆,离婚和要求分割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不是要求分割财产才能离婚,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分开处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从实际操作和证据保存等角度,建议尽早处理,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缺失等问题。 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诉讼时效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例如,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了一笔存款,那么就需要在发现后的三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另外,如果是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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