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聚众斗殴会怎么判刑?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累犯和聚众斗殴。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简单来说,就是之前犯过罪坐过牢,出来后在规定时间内又犯罪了。而聚众斗殴呢,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对于聚众斗殴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来定罪量刑。 而对于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也就是说,如果是累犯聚众斗殴,首先会根据聚众斗殴本身的情节,按照上述第二百九十二条来确定一个量刑范围。然后,因为是累犯,在这个量刑范围内要从重处罚。比如,本来不是累犯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节可能判两年,但因为是累犯,可能就会在两年以上,接近三年的幅度来量刑。不过,具体的判刑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各种证据和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全面考量案件的各个方面,包括斗殴的起因、造成的后果、参与者的具体行为等等,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