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抢劫后自首会怎么量刑?


在讨论预备抢劫自首如何量刑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即抢劫罪的犯罪预备和自首。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就抢劫罪而言,准备抢劫用的刀具、绳索,踩点确定抢劫地点和目标等行为都属于犯罪预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真正的抢劫行为,但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仍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处罚会比实际实施抢劫(既遂)要轻。 自首则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也就是说,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法律会给予从轻处理的机会。 当一个人预备抢劫后自首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量刑。首先会看犯罪预备的程度,比如准备的工具是否具有很强的危险性,踩点的情况是否表明犯罪计划比较周密等。其次会考虑自首的情节,包括自首的时间(是在犯罪预备刚进行不久就自首,还是在被司法机关发现端倪后才自首)、自首的主动性等。 一般情况下,由于犯罪预备本身就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再加上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于预备抢劫后自首的人,大概率会得到较为宽大的处理。如果犯罪预备的情节比较轻微,且自首的态度诚恳、时间及时,是有可能免除处罚的。但如果犯罪预备的情节比较严重,比如准备了杀伤力很大的武器,有详细的抢劫计划等,虽然有自首情节,也可能会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但相比抢劫既遂来说,量刑会轻很多。总之,具体的量刑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