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如何量刑?

我不小心参与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情,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我想了解一下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具体是怎么量刑的,有没有从轻处罚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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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发票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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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它指的是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以此来骗取国家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认定。一般来说,虚开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虚开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者在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挽回国家损失,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如果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且无法追回等情况,可能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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