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累犯判刑应该怎么判?
我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又因为一些事情可能面临判刑。我特别担心会因为之前的前科,这次判得很重。我想知道法律对于有前科的累犯在判刑上是怎么规定的,会比一般犯罪判得重很多吗?大概会重多少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累犯”这个概念。累犯指的是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简单来说,就是之前犯过罪坐过牢,在规定时间内又犯罪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法官在量刑时会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相对较重的刑种或者较长的刑期。 比如,某个罪名的法定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一般犯罪,可能根据具体情节判个三年或者四年。但如果是累犯,就很可能会在这个基础上判得更重,可能是六年、七年甚至更接近十年。 另外,《刑法》第六十六条还规定了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同样是应当从重处罚。 不过,具体的判刑结果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新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来做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