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规定公司不能罚款是第几条?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以我工作失误为由对我进行罚款,我觉得不合理。我想知道《劳动法》里规定公司不能罚款的是哪一条,我好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公司随意克扣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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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中并没有直接明确写出“公司不能罚款”这样的条款,但《劳动法》的核心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这里的“克扣工资”就可以理解为公司没有合法依据对员工进行罚款从而扣除工资的行为。 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除了法定的几种情形外,公司是不能随意扣员工工资也就是罚款的。 简单来说,罚款是一种剥夺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行为。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公司作为一个企业,并不是行政机关,它没有权力对员工进行罚款。所以,从这些法律规定综合来看,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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