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罚款吗?
在工作中,公司有时候会因为一些事情说要扣我工资,感觉就像是罚款一样。我不太清楚这到底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力这么做呢,要是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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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法规定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力。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才能进行罚款,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并不具备这样的“罚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不受随意侵犯。 不过,如果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例如,小李月工资5000元,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公司按规定最多只能从他工资里扣除1000元(5000×20%)。要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扣除后小李工资为4000元,满足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公司内部制定的罚款制度,若没有法律依据,通常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便公司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里约定了罚款条款,也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相关概念: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要求违法者缴纳的钱款应当是其合法收入,目的是制裁违法行为人,告诫其以后不再重犯。 执行罚:目的在于迫使行为人履行义务,使不履行义务的人承担新的持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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