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我之前因为和别人的经济纠纷打了官司,法院也作出了判决。但对方就是拖着不执行判决结果,我想了解下要是我去告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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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法院已经明确判了该怎么做,有能力按照判决去做却故意不做,而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就会构成这个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说的“有能力执行”,指的是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情节严重”一般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情况。 而“情节特别严重”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但通常是在“情节严重”的基础上,行为的恶劣程度、造成的后果等更为严重。比如,导致申请执行人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等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拒不执行的具体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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