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家孩子被人故意打伤了,身体多处骨折,精神也受到了刺激。我们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故意伤害未成年人这种情况,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会比伤害成年人判得更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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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实际上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故意伤害罪,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只要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对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主要依据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主要针对的是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轻伤一般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例如,肢体某些部位的骨折、一些不严重的创口等可能被认定为轻伤。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像造成他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比如导致他人双目失明、四肢瘫痪等就属于重伤情形。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特别残忍手段’,通常是指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手足等极其恶劣、令人发指的手段实施伤害行为。 虽然法律没有针对故意伤害未成年人单独设定更重的法定刑,但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未成年人属于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也就是说,法官在量刑时会考虑到伤害对象是未成年人这一因素,可能会在相应的量刑幅度内适当从重判处刑罚,以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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