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自首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参与了一个团伙诈骗活动,现在心里特别害怕,想主动去自首。但我不知道自首后会怎么判刑,这个团伙诈骗和个人诈骗在量刑上是不是不一样?自首能减轻多少刑罚?希望懂法律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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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诈骗自首的量刑标准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首先,团伙诈骗是指多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的行为。在法律上,团伙诈骗中的不同成员,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为主犯、从犯等。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于诈骗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而对于自首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团伙诈骗中,如果犯罪分子自首,法院会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来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幅度。例如,犯罪嫌疑人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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