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给付?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被认定为伤残。现在我打算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听说有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不知道这个钱该怎么给。是单位直接给我吗?给的标准是怎样的?支付时间有规定吗?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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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关于其给付主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是因为职工为单位工作而遭受工伤,单位有责任在职工因工伤影响就业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给付标准方面,各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补助金额。比如,有的地区五级伤残的就业补助金可能是3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可能是25个月,七级伤残可能是20个月等。这是考虑到不同伤残等级对职工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不同,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帮助职工重新就业或者适应新的工作生活。 在给付时间上,通常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支付。当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结束,单位就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给付涉及到多个方面,职工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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