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打算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听说能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不知道具体怎么计算。我想了解下计算方法是什么,依据什么标准来算,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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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就业补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导致伤残,在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费用,用于帮助职工在伤残后重新就业或者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并未明确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而是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例如,广东省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九级伤残为八个月,十级伤残为四个月。而江苏省则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职工年龄,制定了更为复杂的计算标准。 因此,如果想知道具体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方法,需要查询所在地区的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同时,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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