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听说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不知道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这个补助金是怎么计算的,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标准有什么不同,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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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导致残疾后,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一笔钱,用于弥补其因伤残带来的经济损失。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对于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几个等级的伤残情况相对较为严重,劳动者失去了大部分劳动能力,所以给予的补助金月份数也较多。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劳动者还保留部分劳动能力,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安排适当工作。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几个等级的伤残程度相对较轻,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的可能性较大。 在实际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要准确确定本人工资和伤残等级,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计算,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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