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里有人好像陷入了传销组织,我很担心他们会因为参与传销活动而触犯法律。我想了解一下,在中国,非法传销罪的量刑标准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什么样的情况会判得重一些,什么样的情况判得轻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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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应的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的量刑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在传销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参与传销活动的时间长短、骗取财物的数额、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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