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收入离婚时如何分割,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探讨分居期间收入离婚时如何分割以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分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只要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在这个期间所获得的收入,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是判断财产归属的重要依据,而分居只是夫妻双方的一种生活状态,并没有改变婚姻的法律性质。 所以,分居期间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有书面约定,对各自的收入归属进行了明确划分,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例如,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分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这种情况下,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笔收入是其个人财产的转化或者有其他特殊来源,也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分居期间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分割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