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下面来详细说说这些情况。 首先,我们得搞清楚什么是经济赔偿金。简单来说,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赔偿费用。它是对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所遭受损失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那第八十七条是怎么规定的呢?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常见情况有以下几种。比如,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女性员工在这些特殊时期,身体和生活都需要特别的照顾,法律对她们进行了特殊保护。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个时候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再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果没有按照这个程序来,就属于违法解除,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还有,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经过法定的调岗等程序,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总之,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这样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合理的劳动用工秩序。





